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文件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5年温江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
述责述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区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将《2015年温江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15年温江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
2015年温江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述责述廉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廉发〔2015〕3号)以及《成都市温江区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温廉办发〔2014〕4号)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完成2015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程序
(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纪检组长和监察室负责人向区纪委述责述廉。
1.述责述廉内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2.提交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述廉对象于11月20日前将亲笔签名的述责述廉报告分别报送区委和区纪委。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报告经分管区领导签字后报区委、区纪委,纪检组长和监察室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分别经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区纪委。(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纪检组长和监察室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模板见附件2)。
3.会议现场述责述廉:该工作根据区纪委的安排部署予以落实。
(二)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向区教育局纪检组述责述廉
1.述责述廉内容。履行“一岗双责”,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2.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按照规定的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本人亲笔签名,经本科室(校园、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内设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由局分管领导审签,学校校(园)长述责述廉报告由包校局领导审签),于11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监察室。(局班子其他成员及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模板详见附件3,校(园)长述责述廉报告模板详见附件4)。
3.会议现场述责述廉。
(1)会议现场述责述廉对象。按照区纪委要求,三分之一的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会议述责述廉。经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如下局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会议述责述廉:
局班子成员:吕世年、袁建云;
局机关科(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基建科、安全科;
直属事业单位:电教馆、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学校、幼儿园:柳城幼儿园、实验幼儿园、东大街第一小学校、东大街第二小学校、庆丰街小学校、温中实验学校、成都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公平学校、涌泉学校、万春学校、温江区第二中学校、温江区燎原职业技术学校。
(2)参加述责述廉会议人员。局班子全体成员及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
(3)开展民主评议。局班子其他成员及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民主评议由参加述责述廉大会的人员进行测评,校(园)长民主评议由本校(园)教职员工进行测评,以人事科组织校(园)长民主测评结果作为本次述责述廉民主评议的结果。
会议现场述责述廉工作由区教育局纪检组协调组织实施,在11月25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实施步骤为大会述责述廉、现场询问和质询、开展民主评议、反馈整改。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监察员向区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述责述廉
1.述责述廉内容:履行监督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2.提交述责述廉报告:述责述廉对象于11月20日前向区教育局监察室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书面报告由本人亲笔签名,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区教育局监察室。(述责述廉报告模板详见附件5)。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述责述廉对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述责述廉工作,率先垂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述责述廉,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区教育局纪检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对述前、述中、述后各环节工作的监督;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述责述廉对象报告内容真实性的审核,对于不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的领导干部将督促其修改,确保报告质量较高。同时,在会议现场述责述廉时将对述责述廉对象开展询问质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与跟踪督查,对民主评议满意率低于规定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诫勉并责令整改,维护述责述廉制度的严肃性,确保述责述廉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区教育局纪检组将强化责任追究,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对不如实述责述廉的,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诫勉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请各述责述廉对象严格按照《述责述廉模板》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如实述责述廉,请于11月20日前,将电子和签字后的质文本报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海科大厦21208室)。联系人:汪华明;联系电话:82668093;联系邮箱:
619153548@qq.com。
附件:1.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
模板
2.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组长及监察室主要负
责人述责述廉报告模板
3.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及内设科室、
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述廉报告模板
4.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中小学校(园)长述责述廉报告
模板
5.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中小学校(园)监察员述责述廉
报告模板
6.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
评议表
附件1
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述责述廉报告模板
报告事项 |
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
1.履行领导责任情况。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从严治党要求在本地本部门贯彻执行情况。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各方面积极作用的情况等。
2.推动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
3.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主要负责人教育管理监督情况;抓早抓小,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情况;逗硬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情况等。
4.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情况;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5.构建惩防体系情况。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抓惩防结合,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反思剖析、举一反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暴露出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制约制度机制等情况。
6.坚决反对腐败情况。重视、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直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等。 |
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和选人用人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行使财经权的情况。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持岗位职责,强化执行力的情况。
5.严格执行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保持健康生活情趣的情况。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情况 |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购买时间、车型、品牌、排量、购买价格等情况;有无其他配车;如果超标,是否纳入公务用车专项治理。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面积及是否超标。
3.配备秘书或工作人员情况。明确是否配备秘书或工作人员。
4.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具体项目和金额等。
5.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来源等。
6.密切联系群众情况。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数量,包案调处化解群众诉求等情况。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说明“住读”天数。 |
廉洁从政情况 |
1.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情况。
2.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等情况。
3.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情况。
4.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主要指述责述廉对象的近亲、姻亲和其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业、经商等情况,并说明子女在何地上学(留学)。
5.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如存在,需说明何时移居何地等情况。
6.住房情况。套数、位置、面积、购买金额以及资金来源等。
7.个人和家庭投资情况。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 |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1.区纪委全会要求报告的情况。
2.述责述廉对象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
附件2
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组长及
监察室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模板
报告事项 |
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
1.加强组织协调。包括提出工作建议、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协调解决并报告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2.严格纪律监督。包括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的情况。
3.深化作风监督。包括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情况监督和惩处,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的情况。
4.强化履职监督。包括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情况;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情况。
5.严肃查办案件。包括受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落实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情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情况;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情况。
6.开展警示教育。包括抓早抓小,开展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情况;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情况。 |
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的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3.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行使财经权的情况。
4.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持岗位职责,强化执行力的情况。
5.执行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保持健康生活情趣的情况。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情况 |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包括购买时间、车型、品牌、排量、购买价格等情况;有无其他配车;如果超标,是否纳入公务用车专项治理。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包括面积及是否超标。
3.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使用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具体项目和金额等。
4.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来源等。
5.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包括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数量,包案调处化解群众诉求等情况。 |
廉洁自律情况 |
1.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2.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等情况。
3.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情况。
4.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主要指述责述廉对象的近亲、姻亲和其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业、经商等情况,并说明子女在何地上学(留学)。
5.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如存在,需说明何时移居何地等情况。
6.住房情况。套数、位置、面积、购买金额以及资金来源等。
7.个人和家庭投资情况。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 |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1.区纪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2.述责述廉对象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
附件3
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
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模板
报告事项 |
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
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
1.履行领导责任情况。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和定期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措施、推动责任落实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
2.加强教育监管情况。与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及其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谈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及其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情况等。
3.加强行业监管情况。按照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情况等。
4.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定期分析和研判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牵头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四风”情况等。
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制约监督,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反思剖析,深入排查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制度约束情况等。
6.坚决反对腐败情况。重视、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
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和选人用人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行使财经权的情况。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持岗位职责,强化执行力的情况。
5.严格执行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保持健康生活情趣的情况。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情况 |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购买时间、车型、品牌、排量、购买价格等情况;有无其他配车;如果超标,是否纳入公务用车专项治理。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面积及是否超标。
3.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具体项目和金额等。
4.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来源等。
5.密切联系群众情况。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数量,包案调处化解群众诉求等情况。 |
廉洁从政情况 |
1.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情况。
2.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等情况。
3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4.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主要指述责述廉对象的近亲、姻亲和其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业、经商等情况,并说明子女在何地上学(留学)。
5.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如存在,需说明何时移居何地等情况。
6.住房情况。套数、位置、面积、购买金额以及资金来源等。
7.个人和家庭投资情况。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 |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1.区教育局纪检组要求报告的情况。
2.述责述廉对象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
附件4
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中小学校(园)长
述责述廉报告模板
报告事项 |
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
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
1.履行领导责任情况。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和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措施、推动责任落实情况、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
2.加强教育监管情况。与学校(幼儿园)各处室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谈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对各处室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情况等。
3.加强党员干部监管情况。按照职能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主动向区教育局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情况等。
4.加强作风建设情况。定期分析和研判学校干部、教师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牵头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四风”情况等。
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强化学校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制约监督,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反思剖析,深入排查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制度约束情况等。
6.坚决反对腐败情况。重视、支持和保障学校(幼儿园)监察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
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区教育局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和选人用人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行使财经权的情况。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持岗位职责,强化执行力的情况。
5.严格执行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保持健康生活情趣的情况。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情况 |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购买时间、车型、品牌、排量、购买价格等情况;有无其他配车;如果超标,是否纳入公务用车专项治理。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面积及是否超标。
3.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具体项目和金额等。
4.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来源等。
5.密切联系群众情况。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数量,包案调处化解群众诉求等情况。 |
廉洁从政情况 |
1.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情况。
2.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等情况。
3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4.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主要指述责述廉对象的近亲、姻亲和其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业、经商等情况,并说明子女在何地上学(留学)。
5.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是否存在此类情况;如存在,需说明何时移居何地等情况。
6.住房情况。套数、位置、面积、购买金额以及资金来源等。
7.个人和家庭投资情况。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 |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1.区教育局纪检组要求报告的情况。
2.述责述廉对象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
附件5
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监察员
述责述廉报告模板
报告事项 |
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
1.加强组织协调。包括提出工作建议、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协调解决并报告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督促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2.严格纪律监督。包括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的情况。
3.深化作风监督。包括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情况监督和惩处,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的情况。
4.强化履职监督。包括对本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情况;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情况。
5.严肃查办案件。包括受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落实案件线索向区教育局纪检组报告的情况;积极协助区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查办案件的情况。
6.开展警示教育。包括抓早抓小,开展约谈、函询和个别谈话情况;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情况。
7.积极完成区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部署的其他工作情况。 |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1.区教育局纪检组要求报告的情况。
2.述责述廉对象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
附件6
2015年成都市温江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表
评议时间:2015年 月 日
评议人员类别:□区级领导 □区教育局工作人员 □直属单位工作人员 □学校(幼儿园)教(职)工 □服务对象代表
项目
测评对象 |
德 |
能 |
勤 |
绩 |
廉 |
|
好 |
一般 |
差 |
好 |
一般 |
差 |
好 |
一般 |
差 |
好 |
一般 |
差 |
好 |
一般 |
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1、在你认为可的栏中划“√”2、如对领导干部有具体意见,请填写在背面或另纸说明。
信息公开类别:不予公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