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
教育局文件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
教育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2.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研
修班学员推荐报名表
3.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研
修班学员资格复审合格名册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1
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
实 施 办 法
为大力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的“双魅力”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队伍,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温江区人才项目的通知》(温组发〔2015〕30号)精神,温江区教育局与成都师范学院决定继续通过“校地合作”平台,联合实施“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涵
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由两个子项目构成:
子项目一:即“3+A”中的“3”,指“三名工程”──“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
子项目二:即“3+A”中的“A”,指首届“三名工程”升级版──从“特色”到“特级”高端人才领导力培养。
二、项目意义
着力推进《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才聚集工程的实施意见》中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的落实;利用校地合作平台,深度挖掘温江区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的本土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高素质教育人才的区域引领作用,提升温江区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三、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强化师德修养、提升教育理念、扎实专业素养、完善人文素养、提高教学技能、升华教学艺术,培育和造就具有教育创新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的优秀中小学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使其成为温江教育的领航雁,并促使其尽快成长,形成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
(二)具体目标
为温江区选拔和认定区级教书育人楷模、区级名教师(名校长)和区级学科带头人提供过程性成果;为我区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特级教师(校长),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特级等培养主要后备人选。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幼儿教师可放宽为专科)。
3.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专业特色:有初步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特色。
5.荣誉称号:具有区级优青(优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专业标准
1.“3+A”中“A”的推荐标准
(1)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课题,或者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的课题并作为主研人员。
(2)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水平获得同行公认,且同行认为其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已初步形成了自身模式,具有良好的效果。
推荐人选需具备上述第(1)、(2)项中任一项即可。
2.“3+A”中“3”的推荐标准
(1)主持或主研过区级及以上课题,或者参加区级及以上赛课、论文评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2)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水平获得同行公认,且同行认为其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已初具特色,效果较好。
推荐人选需具备上述第(1)、(2)项中任一项即可。
五、遴选对象及名额
“3+A”中“A”推荐20名;“3+A”中“3”推荐50名。
六、培养时间
2015年—2018年。
七、推荐工作
(一)推荐原则
坚持师德首位、业绩(创新)优先、学科均衡、城乡均衡等原则。
(二)推荐办法
1.“3+A”中“A”推荐办法:温江区首届“三名工程”培育研修项目学员自愿申报,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干部教师也可自愿申报。
2.“3+A”中“3”推荐办法:由“A”项目学员面向全区推荐、单位推荐、干部教师自愿申报相结合。
(三)资格审核
由区教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四)专家评审推荐
成都师范学院会同区研培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和自愿申报的人选进行对标考察评审,推荐上述第五条规定的遴选对象及名额。
(五)组织考察
区教育局党组对专家评审推荐的人选进行审议,拟定推荐人选。
(六)公示
区教育局拟定推荐人选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确定为正式学员。
八、培育措施
(一)实施原则
1.“研训”一体原则,即研究与培训一体驱动。
2.“处方式”培训原则,即以问题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
(二)实施路径
1.“A+3”构成1个相对固定研修小组,每组确定相对固定指导专家,由A带“3”具体推进项目实施。
2.“三研”联动,即以课题为抓手,通过科研促进教研和学研。
(三)实施方式
通过“五大课程模块”具体推进项目实施,即:现状发展评估与规划课程、“平台+核心”集中研修课程、过程性“双跟岗”活动课程、活动展示体验课程、“1对1”指导成果固化学习化课程。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该项目在区教育局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培训专家指导组。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此项目的责任人担任组长,区研培中心负责此项目的责任人担任副组长,根据项目工作需要聘请专家为成员。主要职责:对项目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及时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等。
2.项目绩效考核组。由区研培中心负责此项目的责任人担任组长,成都师范学院负责此项目的责任人担任副组长,根据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聘请专家为成员。主要职责:实施项目的过程监督和阶段成效评估,并将监督情况和评估报告报区教育局、成都师范学院备案。
3.项目日常工作考核组。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此项目的责任人担任组长,区研培中心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此项目培训班班主任为成员。主要职责:对学员出勤考核;对学员学习成效评价;对学员违反培训班其他工作制度考核等。
(二)机制保障
1.激励机制
(1)优先为该项目学员提供课题资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著作稿完成后,经审查合格者,予以资助出版。
(2)优先为该项目优秀学员搭建成长平台,选派到全国名优学校跟岗研修,在实践中磨砺,强化实践培训。
(3)优先推荐该项目优秀学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评优评先等。
(4)优先调整该项目学员教学课时,大力支持学员参加培育研修。
2.管理机制
(1)建立项目培训经费绩效目标考评机制。成都师范学院应收集项目培训经费支出绩效材料:根据“一项目一绩效”的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培训中形成的影像资料、典型案例、培训总结等经费支出绩效材料,送区研培中心继续教育办公室归档备查。
(2)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区研培中心每年应对项目绩效实施评估,主要程序:区教育局和成都师范学院联合召开年度项目绩效评估会→成都师范学院相关部门报告年度项目绩效情况→区研培中心报告征集学员意见和建议情况→区研培中心聘请专家评估→专家评估组出具《XX年“3+A”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整改并完善项目培训相关工作。
(3)强化项目班班务管理。培育研修班应建立完善的班务管理组织,设立班长、副班长各1名,以及若干名班务委员。同时,成都师范学院应根据设班情况,确定若干名班主任,全权负责培育研修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4)建立学员淘汰机制。“项目日常工作考核组”每学期将评估学员学习目标绩效,对学习效率低的学员提出“黄牌警告”。对受到“黄牌警告”,未明显提高学习效率的学员,提出“劝退”,并报区教育局取消其学员资格。
(5)培育研修班的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和寒暑假期间。培育研修班学员的培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6)实行定期考评。区教育局、成都师范学院对表现优秀、实绩显著的学员予以奖励。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导师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导师实行退聘,确保导师的指导质量。
(三)经费保障
将“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纳入全区师训经费预算,足额予以保证。经费主要投向培养课程开发、导师指导、学术活动、国(境)内外培训及跟岗研修等项目中,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
十、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实施“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是造就“学有良师”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同时,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和骨干教师积极申报,在学校(幼儿园)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将推荐申报工作纳入教育人事目标考核。
(二)推荐申报人员填报《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研修班学员推荐报名表》(附件2)后,由学校(幼儿园)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相关意见。初审合格者由学校(幼儿园)统一于2015年 11月19日前将加盖鲜章的《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研修班学员推荐报名表》及电子文档送区教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9063092。
(三)区教管中心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后,汇总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情况,并填报《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研修班学员资格复审合格名册》(附件3),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
(四)成都师范学院会同区研培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资格复审合格学员进行综合考察,结束后,由区研培中心将考察结果上报区教育局党组审定。
附件2
成都市温江区“‘3+A’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研修班学员推荐报名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现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贴2寸免冠
彩色照片) |
曾用名 |
|
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最高
学历 |
毕业
时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位 |
|
|
|
|
|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
任教学段
及学科 |
如:小学语文 |
任何年级何班
班主任 |
|
是否首届“三名工程”学员 |
|
申报何种项目(在申报项目后打“√”) |
子项目一 |
|
子项目二 |
|
主要
荣誉
称号 |
|
个人
主要
简历
业务
进修
情况 |
|
起止
日期 |
主要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指导特长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等方面的业绩。 |
|
|
日期 |
著作、论文、经验总结文章出版、登载、学术交流会议及获奖等情况。 |
主持、参加、
获奖、独著 |
|
|
|
学校(幼儿园)资格初审意见 |
一、是否符合申报基本条件:
二、是否认可子项目1中专业标准“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水平获得同行公认,且同行认为其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已初步形成了自身模式,具有良好的效果。”:
三、是否认可子项目2中专业标准“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水平获得同行公认,且同行认为其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已初具特色,效果较好。”:
(以上第二、第三条择其一条填写初审意见)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区教管中心资格复审意见 |
是否符合申报基本条件: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审批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