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
教育局文件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二〇一五年度评优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社区教育学院镇(街)分校,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建立选拔管理教育学术专家制度的通知》(温教发〔2012〕10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区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研培中心、区电化教育馆、区社区教育学院镇(街)分校教职工。
二、评选类型、名额及推荐
(一)评选类型及推荐名额(比例)
1.第二十六届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类)
(1)推荐比例:各校按照本校35岁以下(含35岁)专任教师10%的比例推荐(不含艺体信息等学科教师),不满1人的按照1人推荐,超过1人的按四舍五入后人数推荐。
(2)艺体信息等学科教师:15名。各校可推荐1-2名艺体信息等学科教师参加评选。
(3)民办中小学、幼儿园:30名。
2.第九届温江区优秀班主任(德育教育类)
(1)推荐比例:各校按照本校班级数的5%比例进行推荐,不满1人的按照1人推荐,超过1人的按四舍五入后人数推荐。
(2)民办中小学、幼儿园:30名。
3.第十一届温江区教学(技能)能手(教育教学类):30名。
4.第五届温江区教育科研能手(教育科研类):5名。
5.第五届温江区学校管理能手(教育管理类):5名。
6.第九届温江区德育能手(德育教育类):20名。
以上评选类型干部教师不得兼报。各校(园)专任教师数和班级数以2014年9月教育事业年报数为准。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由成职教科牵头,民办教育协会协助,根据各校(园)依法办学和办学成效等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各校(园)。
(二)推荐要求
1.以上1、2项各校按比例推荐。
2.以上3、4、5、6项名额不分配到校。
3.在推荐时,要综合考虑中小学、城区与农村、普高与职高,以及学科之间的均衡。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所占比例分别为55%、25%和20%左右。推荐人选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确定人选时,农村学校、职业学校教师以及艺体信息技术教师应有一定的比例;同时,要兼顾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学校教师人选。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量化考评和推荐表彰相结合原则。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本科学历含在读);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申报德育教育评选类型的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参评干部教师应带头参加“一师一优课”、网络学习空间建设等活动以及主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第二十六届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教龄须满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成绩优秀;在本校青年教师中表现突出。
4.第九届温江区优秀班主任:现从事班主任工作,且具有“班主任资格证”;从事班主任工作须满5年及以上;近3年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区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
5.第十一届温江区教学(技能)能手:获得“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须满3年及以上。参评“温江区技能能手”人员,还应具有相应专(行)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其“双师型”教师已通过区或市教育局认定。
6.第五届温江区教育科研能手:获得“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须满3年及以上。
7.第五届温江区学校管理能手:获得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须满3年及以上;具有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工作满5年及以上经历;所在学校在2011—2012、2012—2013、2013—2014学年度工作考评中至少获得1次一等奖或突出贡献奖。
8.第九届温江区德育能手:现从事班主任工作,具有“班主任资格证”,且获得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须满3年及以上(或现从事德育工作,在学校德育部门工作满6年以上,且获得“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须满3年及以上)。
9.年龄、教龄、工作经历以及获得荣誉称号时间的界定
(1)年龄条件
第二十六届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35周岁以下,其余评优类型不受年龄限制。
(2)教龄条件
除第二十六届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第九届温江区优秀班主任以外的评优类型,原则上教龄满10年及以上。
(3)以上年龄、教龄、工作经历以及获得荣誉称号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9月1日。
(二)优先条件
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有特别突出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的优先评选。
(三)限制条件
违反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5〕1号)以及成都市教育局颁发的《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成教发〔2013〕6号)文件相关规定者,不能申报本年度的各类评优项目。
五、考评依据
(一)参照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二)参照教育部颁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
(三)参照教育部颁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六、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评优表彰文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积极申报。学校应在本校公告栏里张贴,供干部教师学习。
(二)申报流程
1.教职工个人自愿报名。学校根据相关申报条件审核确认。
2.学校行政提名推荐。学校根据相关申报条件提名推荐人选。
3.教职工大会推荐。由学校全体教职工对自愿报名人选及提名推荐人选进行测评,凡同意推荐比例低于75%的,不得确定为推荐候选人。
4.校内公示。
(1)公示内容:《2015年度区内各类评优推荐人选情况公示》
(2)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5.材料上报:学校(单位)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在完成对申报教师相关评优项目的考核工作后,作为候选人将申报材料(含印证材料)装订造册上报区教管中心。区教管中心根据评优类别分发给考评组织实施单位审核评分。
(三)材料审查
1.“区优青”(不含艺体信息类申报者)和“区优秀班主任”的申报材料及印证材料由推荐学校建档留存;民办学校的申报材料及印证材料由区民办教育协会建档留存。区教管中心将对上述资料进行抽查复核。
2.各类能手(含申报“区优青”的艺体信息类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印证材料由区电教馆审核确认评分后,报区教管中心。
3.各类能手的示范印证材料(见附件)由区研培中心审核确认评分后,报区教管中心。
4.区教管中心对候选人申报材料及评分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于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前报区教育局审定。
(四)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并须标明区教育局监督电话:人事科:82764618;监察室82668093)。
区教育局审核确定的各类优秀教师在《今日温江》和温江教育网上公示。
七、管理办法
(一)成都市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教学(技能)能手、教育科研能手、学校管理能手,温江区德育能手,温江区优秀班主任每届管理期3年。上述优秀干部教师应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上述优秀干部教师凡违反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5〕1号)以及成都市教育局颁发的《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成教发〔2013〕6号)文件规定,一经查实,取消相应称号。
八、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加强领导
1.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周世刚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吕世年为常务副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周萍、纪检组长吴边为副组长,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及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优推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教育系统推荐人选的审核推荐等工作。
2.各单位要成立由行政、党支部、教代会、工会等代表组成的评优推荐工作组,主要负责本单位推荐人选的审核推荐等工作。各单位要把评优表彰与创先争优、打造名师品牌、师德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唱响学校干部教师教书育人的师德主旋律,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区教育局将把评优表彰工作纳入对学校教育人事工作中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考核。
(二)严格程序。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考核内容和程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15年5月26日-27日将材料报送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材料报送时间安排、报送要求及各类表格在温江教育网上“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9063092。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温江区2015年评选优秀教师考评内容及办法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2015年评选优秀教师
考评内容及办法
一、考评项目及办法
(一)公共项目(所有类型均应参与)
1.专业理念与师德(标准分值30分)
(1)考评对象:所有参评人员。
(2)考评内容:教师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
(3)考评方式:问卷测评。
(4)评分办法:此项得分=30×满意率。
(5)组织实施:各推荐单位。
2.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分值10分)
(1)考评对象:所有参评人员。
(2)考评内容:申报者需提供:①近期信息技术能力提升资料,如培训学习证明、合格证等;②教师个人“一师一优课”活动 “晒课”截图资料;③教师学习空间建设注册、激活等资料(可截图);④课堂教学信息化应用印证资料,如课堂实录、比赛获奖、论文、课题、课件等。
(3)考评方式:申报教师提供的印证材料应由所在单位及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说明并盖章确认。
(4)组织实施:“区优青”和“区优秀班主任”评优项目由推荐学校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由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实施);各类能手评优项目由区电教馆组织实施。
(5)评分办法:由组织实施单位拟定。
(二)专业发展项目(各项均共计60分)
1.第二十六届温江区优秀青年教师
(1)专业素养提升能力(标准分值30分)。
①考评内容:有学生“课堂教学水平”考察及该节课课后反思;
②考评方式:由推荐单位组成5人考评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有学生“课堂教学水平”考察和该节课课后反思评价;
③评分办法:有学生“课堂教学水平”考察(标准分值21分),该节课课后反思评价(标准分值9分)。
④组织实施:推荐单位。
(2)教学业绩考核(标准分值30分)
①考评方式:通过考察申报教师近三学年的学业成绩情况确定考核得分。
②组织实施:推荐单位。
★区优秀青年教师(艺体信息类学科)
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素养提升能力(标准分值60分)。
①考评内容:申报教师自选教材,自备1节课。
②考评方式:无学生试讲。在10分钟内以无学生试讲的方式,接受五位专家评委现场评价,并现场公布得分。
③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④组织实施:区教管中心。
2.第九届温江区优秀班主任
(1)现场答辩(标准分值30分)
①考评内容:案例分析及对策。涉及班主任管理工作的案例由推荐单位提供。
②考评方式:抽题答辩,由推荐单位组成五人考评小组现场评价,并现场公布得分。
③评分办法:案例分析(标准分值21分);对策(标准分值9分)。
④组织实施:推荐单位。
(2)教学业绩考核(标准分值30分)
①考评方式:通过考察申报教师近三学年的学业成绩情况确定考核得分。
②组织实施:推荐单位。
3.第十一届温江区教学(技能)能手
(1)专业素养提升能力(标准分值20分)
①考评内容:申报教师自选教材,自备1节课。
②考评方式:无学生试讲。在10分钟内以无学生试讲的方式,接受五位专家评委现场评价,并现场公布得分。
③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④组织实施:区教管中心。
(2)教学业绩考核(标准分值30分)
①考评方式:以全区近三年统一监测的学业水平数据为依据,分为五个等级并分别赋值:一等28—30分,二等23—27分,三等18—22分,四等13—17分,五等12分以下。
②组织实施:区研培中心。
(3)教育教学示范(标准分值10分)
①考评内容:主要考察申报教师近3年在区级及以上会议上公开(研究)课、专题讲座、交流发言情况等。
②考评方式:申报教师提供的印证材料应由所在单位及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说明并盖章确认。
③评分办法:国家、省、市、区级得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④组织实施:区研培中心。
4. 第五届温江区教育科研能手
(1)专业素养提升能力(标准分值20分)
①考评内容:申报教师自选教材,自备1节课。
②考评方式:无学生试讲及答辩。在10分钟内以无学生试讲的方式,接受五位专家评委现场提问答辩后评价,并现场公布得分。
③评分办法:无学生试讲(标准分值14分);现场答辩(标准分值6分)。
④组织实施:区教管中心。
(2)教学业绩考核(标准分值30分)
①考评方式:以全区近三年统一监测的学业水平数据为依据,分为五个等级并分别赋值:一等28—30分,二等23—27分,三等18—22分,四等13—17分,五等12分以下。
②组织实施:区研培中心。
(3)科研示范(标准分值10分)
①考评内容:主要考察申报教师近三年来,在国家、省、市、区级教育学会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级教育专业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区级及以上会议上作专题报告、交流发言、专题讲座等情况。
②考评方式:申报教师提供的印证材料应由所在单位及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说明并盖章确认。
③评分办法:国家、省、市、区级得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以上得分项目,如是同一内容,则只计其中最高分一项;如是不同内容,则可累计积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
④组织实施:区研培中心。
5.第五届温江区学校管理能手
(1)现场答辩(标准分值20分)
①考评内容:案例分析及对策。涉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案例由区研培中心提供。
②考评方式:抽题答辩,接受五位专家评委现场评价,并现场公布得分。
③评分办法:案例分析(标准分值14分);对策(标准分值6分)。
④组织实施:区教管中心。
(2)教学业绩考核(标准分值30分)
①考评方式:以全区近三年统一监测的学业水平数据为依据,分为五个等级并分别赋值:一等28—30分,二等23—27分,三等18—22分,四等13—17分,五等12分以下。
②组织实施:区研培中心。
(3)教育管理示范(标准分值10分)
①考评内容:申报管理能手的管理者在区级及以上会议上作专题报告、交流发言、专题讲座等情况。
②考评方式:申报干部提供的印证材料应由所在单位及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说明并盖章确认。
③评分办法:国家、省、市、区级得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④组织实施:区研培中心。
6. 第九届温江区德育能手
(1)现场答辩(标准分值20分)
①考评内容:案例分析及对策。涉及学校德育管理或班主任工作的案例由区研培中心提供。
②考评方式:抽题答辩,接受五位专家评委现场评价,并现场公布得分。
③评分办法:案例分析(标准分值14分);对策(标准分值6分)。
④组织实施:区教管中心。
(2)教学业绩考核(标准分值30分)
①考评方式:以全区近三年统一监测的学业水平数据为依据,分为五个等级并分别赋值:一等28—30分,二等23—27分,三等18—22分,四等13—17分,五等12分以下。
②组织实施:区研培中心。
(3)德育教育示范(标准分值10分)
①考评内容:申报教师近3年在班主任或德育工作方面参加过区级及以上展示活动(公开课)。或撰写的班主任或德育工作经验、论文、案例以及教育活动设计等在区级及以上获奖(发表)。
②考评方式:申报教师提供的印证材料应由所在单位及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说明并盖章确认。
③评分办法:国家、省、市、区级得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④组织实施:区研培中心。
二、考评加分项目及办法
(一)教育科研(5分)
1.此项由区研培中心考评确认。申报教育科研能手教师的教学类论文、案例或发表的文章等不再享受此项加分待遇;申报德育能手教师的德育类论文、案例或活动设计等不再享受此项加分待遇。
2.近三年来:1.在国家、省、市、区级教育学会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2.在国家、省、市级教育专业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分别得5分、4分、3分。3.在国家、省、市、区级及以上会议上作专题报告、交流发言、专题讲座等,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以上得分项目,如是同一内容,则只计其中最高分一项;如是不同内容,则可累计积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
(二)学历提升(2分)
此项由区研培中心考评确认。幼儿教师本科(含在读)1分;各级各类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含在读)2分。
(三)政府及部门表彰(5分)
此项由区教管中心考评确认。表彰主体为申报教师本人。近三年来:获教育部、省政府表彰得5分;获中国教育学会、中央教科所、省教育厅表彰得4分;获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及市政府表彰得3分;获市级部门及区政府表彰得2分;获区级部门表彰得1分。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四)支教及交流(5分)
此项由区教管中心考评确认。赴稻城(色达)支教5分;赴都江堰(崇州)支教3分;城乡交流满2年或圈层交流满三年2分。此项须支教期满,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以前享受过此项加分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