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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保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保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保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比选,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保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整改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1

对全校卫生进行保洁,打扫功能室、公区、厕所、绿化带、操场、楼道等卫生

1

20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文件获取方式:

比选文件自202673日至202675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北路568号万春学校学校获取。

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2.1若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2若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六、时间和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202677下午14:00前

评审时间:202677下午14:00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未满足三家单位参与比选将中止比选,择日进行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和评审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北路568号万春学校学校

七、比选程序和评分标准

(1)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采购人将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

(2)由采购人的党组成员组成评选小组,择优选择中选单位。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3)会议结束后,采购人对外公示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4)中选方拟定采购合同草案,在采购人修改并经采购人律师出具审核意见后双方签订合同。

(5)项目完成期限及费用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先出具符合采购人财经管理要求的正式发票。

八、本项目发布地址:

比选公告、变更、结果发布均在“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北路5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12196 13880416817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