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封告家长书请查收!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切实筑牢学生安全防线,保障孩子生命健康安全,我校特此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教育,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各位家长,请您认真阅读并落实监护责任: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请家长严格督促孩子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家长履行监护“四知”责任:
(一)学生做到“六不”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到河流、水库、池塘、沟渠等不熟悉的危险水域游泳;
6. 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家长做到“四知”
家长日常务必做到:知孩子去向、知同行同伴、知外出事由、知归家时间。
(三)应急施救提醒
如遇他人溺水,严禁手拉手盲目施救,避免发生连环溺水事故。应第一时间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及时拨打报警、急救电话求助,科学施救、保障自身安全。

二、交通安全安全教育
请家长常态化对孩子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1. 步行安全:过马路走人行斑马线,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途中不追逐打闹、嬉戏奔跑;不在车辆前后横穿马路,远离车辆视觉盲区,不在路边蹲坐、玩耍逗留。
2. 骑行安全:严格遵守年龄规定,未满12周岁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学生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适龄学生骑行车辆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并排骑行、不做追逐、脱手等危险动作。
3. 乘车安全:乘车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坚决不乘坐超员车辆、无牌无证车辆、违规营运车辆。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孩子的安全离不开家校共同守护,恳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和日常监护责任,常态化做好孩子的安全提醒与监管,与学校携手并肩,共同为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温江区万春学校
2026年5月19日
图 文:杨兴隆
一校一审:王 娟
二校二审:杨家强
三校三审:方德春
编 辑:侯婧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