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印刷用品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拟对印刷用品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印刷用品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文件获取方式:
比选文件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北路568号万春学校学校获取。
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2.1若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2若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五、时间和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2026年3月16日下午14:00
评审时间:2026年3月16日下午14:30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未满足三家单位参与比选将中止比选,择日进行。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和评审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北路568号万春学校学校
六、比选程序和评分标准
(1)本项目选择1家服务单位,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
(2)由采购人组成评选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一比选申请为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依此类推。
(3)会议结束后,采购人对外公示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4)中选方拟定采购合同草案,在采购人修改并经采购人律师出具审核意见后双方签订合同。
(5)项目完成期限及费用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先出具符合采购人财经管理要求的正式发票和相关材料。
八、本项目发布地址:
比选公告、变更、结果发布均在“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北路5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2612196 13880416817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学校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