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万春学校关于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
告知书
各位家长、同学: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秩序,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健康安全,营造良好、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事宜告知如下,请务必严格遵守。

一、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界定范围
本告知书所称管制刀具主要包括:匕首、弹簧刀(跳刀)、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及其他符合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刀具。此外,各类尖锐利器(如非学习必需刀具、尖锐金属制品)、易燃易爆品、有毒化学品、仿制枪械等危险物品,均严禁带入校园。
二、校园管理要求
1.学生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携带、藏匿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包括放置在书包、文具、衣物内等。
2.如因课程或活动确需使用特定工具(如美术刀、手工剪刀等),须由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进行书面或电话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交由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统一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3.学校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校园安全巡查和必要的安全检查,全体学生及家长应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
三、违规处理措施
凡发现学生违规携带管制刀具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的,学校将立即予以暂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校纪校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学校同时将加强相关学生的心理疏导与行为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危害、改正错误。
四、家校责任共担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学校呼吁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子女的日常安全教育与行为监督,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